时间:2023-08-25 15:06 | 栏目: 真实鬼故事 | 点击:次
尔擦过雨刮器划过玻璃的粗糙声音。车内香氛是她上次在他身上闻到的木质香,显然他很喜欢这个味道。
大概是俩人气场相符,哪怕是在双方都沉默的情况下,沈初微也并没有感觉到和陌生人相处的不自在。
丰露雨的歌单显然很对她的胃口,她没忍住掏出手机听歌识曲。
APP 很快给予了她搜索结果:《Experience》,音乐也很符合这个名字,短短几分钟好像就经历了跌宕起伏的一生。
丰露雨显然也留意到了她的动作,于是复述了一遍名字,并推荐给她:“很好听,很适合独处的时候放空自己。”
沈初微闻言也想起之前见他深夜在便利店发呆的样子,倏地笑了:“你好像还挺喜欢发呆的。”
他回以淡淡的笑容:“是,虽然社交能带给我快乐,但我也很珍惜独处的时间,用一些空白的发呆来给自己充电。”
沈初微理解并赞同他的想法,人这一生始终是孤独的,学会独处确实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自洽的内容。但她没有表露出自己的认同,反而调侃他:“那我是不是不应该说话,让你‘独处’安静一会儿?”
丰露雨闻言转向她,目光里有明显的深意:“我挺珍惜和你相处的时光的。”
沈初微心底咯噔一声,她没接话,避免和他对视。
不变应万变。
她不确定丰露雨是不是她理解的那个意思,她并没有打算开展新恋情的打算,但对方并没有完全挑明,她不确定是不是她自作多情。
但丰露雨并不准备停止这个话题,说话间他的眼眸亮若星辰:“你相信一见钟情,一眼万年吗?”
随即他又自嘲地接下去:“或者你也可以理解为见色起意。乍一听发生在三十五岁的男人身上还挺离谱的是吗?”
“我其实也觉得,但事实就是,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很合眼缘。”
沈初微微窘,她并没有一见钟情的经历,所以并不能理解那是什么样的感觉。她以为他是内敛温和的人,会细水长流地喜欢一个人,而不是这种突兀的一见钟情。
但她也认真表白过,所以她尊重这种娓娓道来的透露心迹,并没有打断他。
丰露雨并没有刻意去看她,仿佛闲聊一般吐露着自己的心事:“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,是在健身房,当然你可能已经忘记了。”
“你当时无名指还戴着戒指来着,所以我连话都没有和你多说...后面其实我在便利店遇见过你几次,你好像喜欢运动完买牛奶喝。但是可能是我长相太路人了,你从来没有留意到我。”
“我本来也没准备怎么样,这点道德我还是有的。但是你在便利店追出来那一次,我意外发现你手里的戒指消失了。我很难不觉得这是上天给予的机会。”
说到这里,他终于忍不住瞥她一眼,却在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没有看见任何情绪。
她很安静,像是在认真聆听,又像是一种变相的冷淡拒绝。
但丰露雨也不气馁,仍然淡声说完自己想说的话:“如果我的表白给你带来困扰,我很抱歉。”
他继续补充道:“但到这个年纪我也算看得透,通常想做什么就去做,也不想留下遗憾。所以在正常社交范围内,我会努力追求你。”
沈初微意识到他温和的外表下夹带的锋芒。
实际上沈初微对丰露雨印象极好,但是当朋友的那种好,她只能尽量诚恳地回复他:“好的,谢谢你。但我刚离婚,并不准备发展新的恋情。”
丰露雨也丝毫不介意:“如果你没有走出阴霾,我可以陪你一起等。已经活了几十年了,大家都会有往事。”
“除了你,我并没有对其他人有过这种一眼万年的感觉。所以我想再努力试试。”
说话间已经到了小区地下停车场,丰露雨也不纠结于这个话题,一边看指示牌一边问她:“是几栋?我把车停在你们楼栋入口处,这样你比较方便。”
沈初微并不知道要怎么回复他,巴不得转移话题给他指路,却意外在并不算明亮的楼栋入口处,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车辆的近光灯闪到薄锦言的眼睛,他不由自主地眯眼躲避,但那辆车很快停在他面前不远处。
透过挡风玻璃,他很快认出主驾驶座是一个陌生男人,副驾驶座上的是他的前妻——沈初微。他不敢置信地踉跄后退一步,却差点踢到脚边放着的纸箱。
29
分离是一场漫长的凌迟。
薄锦言像是躺在砧板上的肉,一遍又一遍地被回忆与现实割裂,重塑,如此反复。
爱情之于薄锦言是这样的,洁癖但洗完澡会随手捡起浴室下水道口对方的长发,随手将乱放的东西归置回对方熟悉的原位,购物时准确在众多品牌里挑出对方最喜欢的那个,睡觉的时候小心翼翼不压到对方头发...这些具象的泡影化成窗上的水雾,擦散又凝结,一遍又一遍变成一部老电影在他的脑海中放映。
薄锦言沉默地在黑暗中点了一根烟,越是努力抗拒,和沈初微相处的每一个细节就越是在脑海中喧闹。
他从没有把爱宣之于口,用无尽的沉默应对沈初微的质问,可沉默不是没有,他只是说不出口。
他怯懦,守着爱却怕人看清,他装作没有那么在意对方,他害怕捧出一颗真心但被狠狠摔碎,他害怕父母爱情那样不死不休的结局。
但沈初微告诉他,他们的一切都到此为止。
如果他们之间的结局是老死不相往来,提起对方是连名带姓的陌生人,那他宁可和她此生纠缠,哪怕是重复父母的结局。
如果她只是要他的一颗心,就算是被她狠狠摔碎,又有什么不可以,碎掉的心总好过被这样生生挖空,徒留一个行尸走肉的人,每一天都活在失去她的悔悟中。
像是从一场漫长的梦境中醒来,薄锦言着急地掐灭手里的烟,准备做些什么,却在看到烟灰缸上堆高的烟头又恍惚地笑了。
那张俊逸但颓废的脸上挂着肆意的嘲弄表情,他狠狠地嘲笑自己的毫无出息,连看见个烟灰缸都能回忆起自己从前在家是怎么躲开她,偷偷到楼道吸烟的。就因为她不喜欢烟味,也不想她吸入二手烟影响健康。
可是他就只能认栽,爱情就是这样不讲道理,心甘情愿。
薄锦言翻箱倒柜在书房找到一叠 A4 纸,翻出她送的那只钢笔,开始提笔写字。
他焦虑地揉了揉头发,写了觉得不对又揉掉扔进垃圾桶,又重新拿出一张新的白纸重新写,慎重得比当年给她寄明信片的时候还要纠结。
还好,枯坐一夜,生生熬出满眼血丝,他终于用尽量端正的字迹,写出了勉强令他满意的一封信。
一封迟到了很多年的信。
“沈初微,
展信佳。
我想了很久,该如何表达,最终还是选用了最古朴的信件的方式。也算是给那年的你的信件,一个回应吧。
关于我们的故事该如何说起,是从 7 岁那年你毫无防备地跟我回家开始,还是从 18 岁那年那封写了很多遍我的